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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公益诉讼后南京农药龙头企业被法院判决启动“农药召回”回收百草枯

作者:小编 时间:2024-02-07 15:24:57 点击:

  “将农药从市场上收回本身并非最终目的,保障公众安全、预防农药不合理危险的实际发生,才是农药召回制度的真正意义所在。”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召回其此前生产并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百草枯。

  该公益诉讼由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下称“草原之盟”)发起,被告为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京红太阳)、南京睿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博山区冷水鱼养殖协会参与支持起诉。

  此外,对于南京红太阳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南京市中院判决其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京市中院交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26.6万元,且就其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损害环境的行为在江苏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律师费及差旅费。

  草原之盟对红星新闻表示,该判决不仅有助于消除市场中的不安全农药,保护消费者和环境安全,也意味着司法机关对农药管理法律责任的严格执行和强化监管,以及对公共利益保护的高度重视。这对制造商、分销商和监管机构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未来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也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作为公益诉讼,此案还鼓励了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并为后续类似的农药召回案件树立法律先例。南京红太阳的代理律师则未答复红星新闻记者提出的采访请求。

  判决书显示,该案于2023年2月13日立案,2023年5月10日、2024年1月9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

  南京红太阳是全国农药龙头企业,其母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红太阳是家喻户晓的农药品牌,曾经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乡镇。其官网显示,公司主营产品百草枯市场份额位居国内第一,全球第二,“红太阳”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红太阳”品牌被确认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和“出口名牌”。

  百草枯因其对人体的剧毒性,此前经常出现误服、自服后痛苦死亡的报道,被称为“给人后悔的时间,却不会给人后悔的机会”。2012年,国家对百草枯水剂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2016年7月1日起,百草枯水剂被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但据中国农资网2016年9月报道,山东省农药检定所发布通知指出,在农药市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敌草快样品中检出农药百草枯。该报道中,有人认为,百草枯母药的生产企业也存在必不可免的责任,没有从生产源头上把好关,给予违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

  针对百草枯水剂禁而不绝、服用百草枯自杀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2018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百草枯监督管理的通知》表示要彻底清查处理百草枯水剂遗留问题,全面清查、回收社会上库存和尚未销售使用的百草枯水剂。

  2020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百草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此后我国市场上不再出现任何剂型的百草枯。

  但此后,仍有百草枯中毒事件发生。据多家媒体报道,2021年12月,河北邢台威县18岁女孩萌萌被姐夫投毒百草枯,引起多方关注,后经肺移植和康复,基本恢复正常。

  草原之盟起诉认为,南京红太阳明知国家已明令禁止在国内市场销售、使用百草枯,仍擅自在国内销售,致使百草枯在国内大量流通并使用,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风险,要求南京红太阳停止在国内市场销售百草枯,并回收其生产销售的百草枯。

  草原之盟提交了多份2020年-2022年各地的行政处罚作为证据,或为商家无资质销售南京红太阳生产的百草枯可溶胶剂,或为商家销售的南京红太阳生产的百草枯可溶胶剂过期,或为商家在禁售后销售百草枯可溶胶剂。法院认可了其中一份商家在禁售后销售百草枯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该行政处罚决定为2021年5月16日由阳西县农业农村局针对阳西县某日杂部作出,认定该日杂部销售的南京红太阳生产的百草枯可溶胶剂属于禁止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农药,应当认定为假农药,并没收1瓶百草枯可溶胶剂。

  对此,南京红太阳辩称,自己不存在违法生产、销售百草枯可溶胶剂的行为,经销商行为与自己无关,且市场上存在假冒产品,无法确定经销商所销售的百草枯是自己生产。南京红太阳还举证,对于禁产和禁售,自己已经对各经销商和相关群体尽到告知、提醒义务。

  同时,南京红太阳认可其并未对生产的百草枯农药实施召回,并认为召回制度不适用于本案,因为百草枯的毒性在此前已明确,不存在在使用过程中新发现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情形。

  据了解,2017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农药召回制度。 农药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根据第五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草原之盟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南京红太阳存在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销售百草枯的行为,但南京红太阳确未履行对其所生产百草枯农药的召回义务。

  南京市中院表示,近年来,因服用百草枯致人痛苦死亡的新闻报道并不鲜见。在国家禁售百草枯后,南京红太阳作为百草枯的生产企业,有义务对其此前生产销售的、目前尚未使用的百草枯予以召回。但南京红太阳并未实施召回,国内市场上仍有其此前生产的百草枯在售。将农药从市场上收回本身并非最终目的,保障公众安全、预防农药不合理危险的实际发生,才是农药召回制度的真正意义所在。南京红太阳在国家禁售百草枯后,停止销售百草枯、通知经销商不再销售百草枯并不能真正有效防范风险。南京红太阳应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此前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百草枯实施召回,以有效化解百草枯对生态环境、对生命安全造成的重大风险。

  对此,南京市中院判决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其此前生产并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百草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施召回。

  草原之盟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希望以胜诉推动国家农药召回制度的完善和解决农药污染的问题。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研究生何颖莹是多家公益机构的志愿者,也出席了本案庭审。她表示,生产商主动召回十分有必要,只靠对销售禁限农药进行监管不能彻底禁止百草枯,因为供应链并没有断。

  何颖莹告诉红星新闻,在2018年9月25日-2020年9月25日禁售过渡期期间,南京红太阳开始主动打假。被告律师在现场表示,实际上,前述商家在禁售后销售百草枯的行政处罚案例有的就是南京红太阳自己举报的,“因为他们知道,再不举报没有许可卖的百草枯,一定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但现实中打假容易召回难。

  此外,草原之盟还指控南京红太阳实施了已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过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贮存危险废物、不按规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及收集处置废水废气等诸多环境违法行为,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承担本案诉讼费。

  对于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草原之盟提交了3份2017年以来南京的行政处罚作为证据。南京红太阳则称,已就行政违法行为整改完毕,并缴纳了罚款。

  对此,法院认定,南京红太阳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未采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未对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南京红太阳应赔偿的损失,南京市中院参照对上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酌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南京红太阳因上述违法行为已被处以26.6万元罚款,综合考量其主观过错程度、对其所受到行政处罚的履行情况、改正情况、当前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该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26.6万元罚款数额为基数,以1倍为系数,酌定南京红太阳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为26.6万元。

  同时,法院认为,南京红太阳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对环境造成了损害,其行为在破坏自然环境本身的同时,也侵犯了公众精神性环境权益,该公司应就其违法排放侵害环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礼道歉责任的承担不仅可以弥补对公众精神性环境权益的损害,还可以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综合考虑南京红太阳的过错程度,环境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后果等,法院判决其应就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损害环境的行为在江苏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而对于南京红太阳、南京睿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其他被通报、处罚的行为,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行为已实际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因此不予支持。